第五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