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可以限制、禁止摩托车和其他车辆的通行。具体道路、时间、车辆种类等,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