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