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驾驶货运机动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在禁止通行的路段、时段行驶;(二)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及其他装置;(三)不得安装、使用可变式号牌;(四)法律、法规有关机动车通行的其他规定。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