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未经许可不得引进非本地林区的生物物种。进入森林公园的各类植物和植物产品均应当进行检疫。

禁止改变或者围堵森林公园内的自然河溪、水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