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园林设施,系指城市园林绿地内的亭、台、楼、廊、道路、桥梁、雕塑、碑记、花架、护栏、动物笼舍、说明牌等园林建筑和娱乐、卫生设施。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