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炭河里遗址保护条例/第三章 分层次保护第二十条有效在炭河里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应当符合炭河里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不得破坏炭河里遗址历史风貌,其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征求炭河里遗址保护管理机构的意见,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