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三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本市有感的地震震情信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