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第四章 考古工作与展示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对长沙铜官窑遗址进行考古发掘的,应当会同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制定发掘计划,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