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预案第十四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和抗灾救灾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疏散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