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由宁乡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