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由宁乡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