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勘查第十二条有效灰汤地热资源探矿权人应当遵守有关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钻孔或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地热勘查工程占用场地的原貌。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