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其他污染防治第六十六条已修改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处置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有关企业采用先进或者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杂草进行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沼气等生物质能源。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