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前组织公告,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