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节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市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进行审查,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