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所辖范围内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