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二条有效建筑物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