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二级保护区面积290.71平方公里。包括:
(一)清水海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的相关水域及陆域,即北起清水海坝址东侧顺时针沿东北侧山脊线至三岔口、水涧老山、三台山、龙街子、大马厩、大坪垴、坦甸、大冲冲等村庄及地物的山脊线以内区域;
(二)石桥河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水库汇水区范围内陆域及水域,即东起水库坝址顺时针至上拖期西侧山脊线、白尼克南侧山脊线、鱼味后山、上洋洒拉、向阳村、东川营南侧山脊线等村庄及地物的山脊线回至坝址以内区域;
(三)板桥河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水库汇水区范围内陆域及水域,即北起水库坝址顺时针至立秋海子、花石头梁子、王家棚子、马厂梁子、白鲁山、鱼味后山、白尼克南侧山脊线、磨石箐北侧山脊线等村庄及地物的山脊线以内区域;
(四)新田河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水库汇水区范围内陆域及水域,即北起水库坝址顺时针至坦甸坡、杨梅垴、指路碑、立碑梁子、支锅山等村庄及地物的山脊线以内区域;
(五)金钟山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的相关水域及陆域,即自金钟山水库坝址南侧山脊线起,顺时针沿大五山、白泥塘、移发村、白标棵山脊线回至起点所围区域;
(六)以塌鼻子龙潭泉眼为中心,半径6180米范围内南侧至玄武岩内的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其他水域和陆域。
二级保护区入库河流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进行保护。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