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航道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与城乡总体规划、水资源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相衔接。

新建、改建、扩建航道应当符合航道发展规划。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