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畜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本市鼓励发展畜禽养殖保险,建立畜牧业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和本市畜牧业发展需要,对参加畜禽政策性保险的养殖场(户)给予保费补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