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鼓励和扶持生态型、集约型、效益型畜牧业的发展,推广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