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条有效选票由选民单独填写。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正式候选人、竞选人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外的人员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志。选民对选票上所列的正式候选人、竞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