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辖有村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相应的职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