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