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取缔非法行医;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戒毒和禁止吸食毒品工作;做好防疫工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