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