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授权开展强制检定或者向社会开展其他检定、测试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