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发展第二十六条有效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职称评定考试,申请评定技术职称。经评定的技术职称,应当发给职称证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