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环境监督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公布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