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