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