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治本为主;集中治理与经常治理相结合,以经常治理为主的原则。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