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