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重大节庆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