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业态布局要求。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规划和保护图则组织制定业态清单并公布。

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