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