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历史文化街区应当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历史风貌,保护与之相联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物质形态和环境要素。

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