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本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