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三章 人事代理第十七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人事代理,是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授权,或者受用人单位、个人的委托,代理完成人事管理的有关事项。未经授权或者委托,任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开展人事代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