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