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二人以上并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查证件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