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四章 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博物馆。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博物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库房和设施的建设以及安全保护设备的配置给予保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