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章 捕捞业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渔政、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渔业资源调查和资源变动评估,做好主要渔场的渔汛、渔情预报,提出管理和保护资源的措施,实行科学捕捞。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