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已修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选民补选。附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