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和报告时,代表可以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负责人员到会作说明。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