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如果需要进行预选的,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依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