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向国外提供或者从国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从国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引种试验,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