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收取、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