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灾害预测信息,适时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气象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得到确认后,应当根据气象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