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航道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已修改航道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符合航道发展规划和航道技术等级、防洪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